答:“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文件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农业大灾保险和和育肥猪保险试点扩面及能繁母猪保险提标的通知》(鄂财金发[2019]38号)。 政策要求及执行标准:
(1)能繁母猪保险要求: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从事能繁母猪养殖的农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保险金额:1500元/头。
(3)保险费率:6%(90元)。
(4)保险责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
雹灾、雷击、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各类疫病。
(5)保险期限:1年。
(6)理赔标准: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赔偿金额=死亡数量x每头保险金额;如果发生高传染性疫病,实施强制扑杀,则赔偿金额=死亡数量x(每头保险金额-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
(7)补贴比例: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每头保费中央财政承担50%(45元),省级财政承担30%(27元),农户承担2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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