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教育部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等六个文件的通知》(鄂教基函〔2021〕9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办发〔2021〕10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实地核查城区学校(不少于5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和校外培训机构(1—2所)。
二、督导内容
(一)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落实情况。
(二)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导方式
现场核查,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
四、督导人员
组长:胡华洲
副组长:刘观国
组员:吴波向冬梅王伟市教研室3人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的意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应社会关切和期盼,积极配合此次督导工作。
(二)要强化督导实效。各督导组要深入实际,采用“蹲点”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全面真实反映情况。
(三)要严肃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严格工作纪律。
(四)各督导组成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2022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