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委属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函〔2018〕689号)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图审与工程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综合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其重点内容为: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1.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
2.推进绿色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情况;
3.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4.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况;
5.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情况。
(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
1.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情况;
2.企业落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和安全生产职责及市场行为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工作
1.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到位情况;
2.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二、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7月9日至7月20日,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整改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并于7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市住建委勘察设计与科技科。
(三)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市住建委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景区的在建项目进行抽查。8月底,省住建厅对全省17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的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方案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范围。本次综合检查以各县市区、各单位自查为主,实现市级直管项目和县市区在建项目全覆盖。各地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市住建委将组织专班进行抽查,其覆盖率将达到20%,力求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促进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依法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责任。严格实行检查责任制,执法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等现象发生。
联系人:刘艾玲 电话:3320682
附件:1、建筑节能检查表(1.1-1.3)
2、勘察设计检查项目汇总表
3、建设监理检查项目汇总表
2018年7月5日
附件1.1
2017下半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名称: |
|||
一、基本情况 |
|||
建筑能耗总量 |
吨标准煤 |
占本地区全社会总能耗比例 |
% |
城乡既有建筑总量 |
万m2 |
||
城镇既有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居住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公共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50%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65%及以上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
万m2 |
||
二、新建建筑省级认定情况 |
|||
城镇新增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新增公共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新增居住建筑面积 |
万m2 |
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 |
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 |
||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开展情况 |
|||
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项万m2 |
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项万m2 |
其中:设计标识项 运行标识项 |
其中:设计标识项运行标识项 |
||
四、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 |
|||
新增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建筑面积/集热面积) |
万m2/ 万m2 |
累计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建筑面积/集热面积) |
万m2/ 万m2 |
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 |
万 m2 |
累计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 |
万 m2 |
新增太阳能光伏应用装机容量 |
瓦 |
累计太阳能伏应用装机容量 |
瓦 |
新增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用面积(建筑面积/装机容量) |
万m2/ 瓦 |
累计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用面积(建筑面积/装机容量) |
万m2/ 瓦 |
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
|||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
万m2 |
||
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
万m2 |
||
六、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
|||
城镇既有公共建筑面积 |
万m2 |
大型公共建筑栋数及面积(单体面积2万平米以上) |
栋,万m2 |
累计完成统计建筑数量 |
栋,万m2 |
累计完成审计建筑数量 |
栋,万m2 |
累计完成公示建筑数量 |
栋,万m2 |
累计监测建筑数量 |
栋,万m2 |
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栋,万m2 |
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栋,万m2 |
七、《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
|||
举办绿色建筑条例宣贯和培训的数量及参加人数 |
次人次 |
||
八、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
|||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数量 |
次 |
下发整改通知书 |
份 |
实施行政处罚的项目数 |
个 |
违反强制性条文 |
条 |
2018上半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名称: |
|||
一、基本情况 |
|||
建筑能耗总量 |
吨标准煤 |
占本地区全社会总能耗比例 |
% |
城乡既有建筑总量 |
万m2 |
||
城镇既有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居住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公共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50%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65%及以上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
万m2 |
||
二、新建建筑省级认定情况 |
|||
城镇新增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新增公共建筑面积 |
万m2 |
城镇新增居住建筑面积 |
万m2 |
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 |
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 |
||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开展情况 |
|||
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项万m2 |
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项万m2 |
其中:设计标识项 运行标识项 |
其中:设计标识项 运行标识项 |
||
四、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 |
|||
新增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建筑面积/集热面积) |
万m2/ 万m2 |
累计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建筑面积/集热面积) |
万m2/ 万m2 |
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 |
万 m2 |
累计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 |
万 m2 |
新增太阳能光伏应用装机容量 |
瓦 |
累计太阳能伏应用装机容量 |
瓦 |
新增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用面积(建筑面积/装机容量) |
万m2/ 瓦 |
累计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用面积(建筑面积/装机容量) |
万m2/ 瓦 |
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
|||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
万m2 |
||
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
万m2 |
||
六、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
|||
城镇既有公共建筑面积 |
万m2 |
大型公共建筑栋数及面积(单体面积2万平米以上) |
栋,万m2 |
累计完成统计建筑数量 |
栋,万m2 |
累计完成审计建筑数量 |
栋,万m2 |
累计完成公示建筑数量 |
栋,万m2 |
累计监测建筑数量 |
栋,万m2 |
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栋,万m2 |
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数及建筑面积 |
栋,万m2 |
七、《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
|||
举办绿色建筑条例宣贯和培训的数量及参加人数 |
次人次 |
||
八、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
|||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数量 |
次 |
下发整改通知书 |
份 |
实施行政处罚的项目数 |
个 |
违反强制性条文 |
条 |
附件1.3
建筑节能检查项目汇总表
(各地自查)
单位:(盖章)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审查机构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 |
… |
|
附件2
勘察设计检查项目汇总表
(各地自查)
单位:(盖章)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别 |
建筑面积(m2)/建筑规模 |
结构类型/层数 |
建设单位 |
工程勘察企业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行政执法人 |
整改(执法)通知书编号 |
整改 情况 |
||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名称 |
机构类别和等级 |
||||||||||
|
建设监理检查项目汇总表
(各地自查)
单位:(盖章)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m2)/建筑规模(万元) |
结构类型/层数 |
形象进度 |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 |
监理单位 |
资质等级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行政执法人 |
整改(执法)通知书编号 |
整改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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