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10时40分左右,湖北祥悦物流有限公司一辆混凝土泵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侧倾,泵车臂架砸中一名施工人员,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7.5万元(不含事故处罚)。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直接原因
泵车操作员违规操作,未放置支撑垫板,随着臂架内混凝土质量的增加,泵车右前腿支撑压力逐渐增大,右前支腿下方水泥地面突然塌陷,泵车向右侧倾,泵车顶部臂架瞬间下降,臂架的铁质弯头砸至正在扶管作业的邓某某背部,造成邓某某死亡。
二、事故管理原因
1、湖北祥悦物流有限公司违反《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5.1.1条“混凝土泵送施工现场,应设专门的指挥和组织施工的调度人员”的规定,未在混凝土泵送施工现场安排专门的指挥和组织施工的调度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的行为。
2、湖北祥悦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简某某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李某,湖北祥悦物流有限公司泵车操作工,违规操作,未放置支撑垫板,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人员
湖北祥悦物流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对湖北祥悦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主要负责人简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壹万肆仟肆佰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