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继续实施应急临时管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
自2023年1月1日启动橙色预警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中度以上污染。自1月10日13时起,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小时空气质量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但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以及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两天空气质量仍将有轻度及以上污染风险。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自1月11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并在全市继续实施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请各地各单位继续落实好以下管控措施:
一、曾都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国控空气自动站点周边污染源开展排查整治,严格管控站点周边生物质焚烧污染;紧盯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鼓励引导辖区企业开展错峰生产;严格落实每日不低于6次道路洒水频次,晴天中午和下午时段安排雾炮车在重点区域开展抑尘作业;落实辖区餐饮油烟巡查监管措施,督促餐饮店油烟净化器正常开启使用,对舜井大道、沿河大道、青年路、清河路等夜间烧烤集中区域安排专人盯守,坚决杜绝露天或无设施室内烧烤。
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安排专人紧盯各国控站点分钟数据,及时作好污染应对预警和部署;落实统一监管责任,组织专班开展市区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发现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等各类大气污染问题立即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整改;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相关科室开展全市巡查执法,打击违法排污、秸杆露天焚烧等行为,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同;组织公安、交通等协同开展机动车排放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针对重点建设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和监管执法。
三、市住建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确保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涉尘作业务必采取湿法抑尘措施,出入车辆务必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降低工地扬尘污染。重点抓好市政道路施工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四、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加大站点周边各类污染源巡查管控力度,严禁垃圾焚烧现象发生;中午及晚间用餐高峰期,加强重点区域餐饮饭店的检查力度,严禁油烟直排,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稳定运行;中午及下午,适当加大主次干道洒水降尘频次,减少地面起尘;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行为。
五、市交通运输局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督促所管辖的道路和在建道路施工工程继续做好扬尘污染管控,鼓励减少或暂停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
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上下班高峰期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分流工作,降低车辆怠速时间,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大过境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力度,严禁尾气超标柴油货车及冒黑烟车辆进入市区。
七、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气象有关资料,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研判分析及预警,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进一步压实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提升管控措施力度;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加强涉气工业企业检查力度,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开启运行,严禁污染物超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减少本地污染物贡献。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现场检查专班,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各地落实临时应急管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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