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11月7日22时开始,受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及外部输入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出现持续轻度污染。11月8日8时,我市出现中度污染。根据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及气象预报综合分析,经与气象部门会商,我市12日之前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均不佳。8日受本地不利扩散条件以及外来污染物输入影响,预计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以中度污染为主,短时重度污染;9日以后气象条件虽有好转,但预计仍将维持轻度污染。为切实减少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决定自11月8日1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工作,请各地各单位立即按本通知要求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涉气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管控,督促企业尽量错峰生产,对确需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加强现场巡查,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现象的发生。
二、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区建筑扬尘管控措施的巡查、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市政道路建设和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监管,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保证场内雾炮、喷淋等抑尘设施正常运行。
三、城管执法部门保持每小时一次的城区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并对重点路段开展车辆雾炮作业;督促各土石方开挖和渣土运输工地裸土做好覆盖,场内边施工边喷雾,尽量不起尘,出入场车辆冲洗到位(路过冲洗槽停留3到5秒)、密闭运输,并主动承担起因施工带来的场区周边道路积尘清扫责任。严厉查处渣土车漏撒、城区露天焚烧、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
四、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场内物料堆场做好覆盖,要求具备停产条件的企业尽量错峰生产,对确需连续生产的企业督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五、气象部门加强气候变化情况监测,会同环保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现场检查专班,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各地落实临时应急管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从严查处。应急管控期间各单位落实情况请于每日下午17时前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312461,邮箱:3474132368@qq.com。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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