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划地方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校外教育;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
负责人:吴波 联系电话:0722-35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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